2019年2月23日 星期六

手機故障 多做一個動作就不賠?手機保險必知的六件事

圖/達志 圖/達志
 

【撰文 許雅綿】

 

蘋果手機「貴森森」,手滑代價更是驚人。2018年蘋果最新推出的iPhone Xs、iPhone Xs Max售價創下紀錄,最高階的iPhone Xs Max 512G一支空機售價高達52,900元,比一台100CC的機車還貴!不僅如此,蘋果官網公布的維修費用光是螢幕維修,就要價10790元,其他損壞費用更高達19490元。因此,為了轉嫁手機損壞的損失,許多民眾會選擇購買手機保險。

根據金管會最新統計,2018年手機保單開賣第一年,總銷售件數就有97萬件,保費收入達6.1億元,累計理賠金額1.2億元。

 

過去為了轉嫁民眾手機故障的損失,電信業者都有推出保固方案,例如每月加價288元,可有兩年保固、不限次數免費維修等服務。不過,金管會認為,電信業者的手機保固方案觸及保險法「非保險業不得經營保險業務」的紅線,所以要求從2018年1月1日起,所有的手機意外損壞保固方案,全面轉型為「手機保險」,也就是所謂的「行動裝置保險」。

目前有承作行動裝置保險的包括富邦產險、新安東京海上產險、新光產險、安達產險與和泰產險等五家產險公司。根據金管會統計,2018年行動裝置保險保費收入前三大依序為富邦產險、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及安達產險,其中富邦產險和台灣大哥大合作,遠傳電信和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合作,中華電信則和安達產險及明台產險合作。

 

 
 

 

Money101.com.tw 台灣董事總經理周純如表示,所謂的行動裝置保險,是保戶的行動裝置在保險期間,通常為1年或2年,因為不可預料之事故,像是意外泡水、意外螢幕破裂、意外摔壞、意外輾毀等等,都能在1年內有2次或3次免費維修,若經維修人員判定無法原機維修,會以原廠授權的整新機提供置換,但民眾需支付置換自負額。

而一般市面上的行動裝置保險主要分成兩大類,一種為一次交付型,適用於購買空機,產險公司多承保一年,由3C零售通路銷售為主;另一種則是分期交付型,需要搭配電信資費,每個月隨著電話帳單繳交保費,主要由電信業者銷售。觀察各家電信業者銷售的行動裝置保險保費,每個月落在286至358元不等。

所以,若一般民眾想要投保行動裝置保險,可在五大電信或是各大3C零售通路投保,但要注意的是,「要在購買手機的當下就決定投保,一旦離開櫃檯或是門市,就無法為該支手機投保」,因為無法確認消費者所持的手機,是否為全新、是否自該通路售出。

上班族黃先生於2018年買了一台蘋果手機,在店員推銷下,買了資費型的行動裝置保險,有一次耳機孔故障,送到承保產險公司授權的門市處理,結果發現竟然不能理賠。

其實,很多民眾和黃先生一樣,不知道非所有手機的磨損或故障問題,行動裝置保險都有理賠,以下就整理行動裝置保險保障範圍、相關理賠細節等事項,建議民眾投保前先釐清下列六件事,以避免日後出現不必要的理賠糾紛。

一、自然損耗不在保障範圍。例如外殼磨損、腐蝕、氧化、鏽垢,或是螢幕影像殘留、烙印、色偏、亮點等狀況,都不在行動裝置保險理賠範圍內。

二、配件不在承保範圍內。包括充電器、傳輸線、耳機、觸控筆等,也在不保事項中。

三、常見的電池容量不足、電池蝕漏、電壓電流不穩等也不保;另外,充電孔、耳機孔、卡槽故障無法申請理賠。

四、手機故障、毀損,「自行私拆」後,就無法申請任何理賠。

五、分期交付型保險可以隨時終止保險,但一旦終止,將無法重新投保。

六、手機遺失或是整支手機被搶走,無法理賠。

然而,要留意的是,針對手機被搶奪的狀況,富邦產險內部指出,自2019年1月起,行動裝置保險保障範圍增加了因竊盜、搶奪或強盜所致「毀損」,以及行動裝置因遭受竊盜、搶奪或強盜所致的通信費用盜用損失,而後安達產險也推出相同的保障內容。

也就是說,若是手機遺失或是被搶奪造成的手機滅失,行動裝置保險是不會理賠的,但因竊盜、搶奪或強盜過程所導致的「毀損」的損失,拿著毀損的手機到授權的門市或維修公司,安達產險和富邦產險是可以申請理賠的。

以目前行動裝置保險賣最好富邦產險來看,其內部統計2018年行動裝置保險保費收入約為1.58億元;另外,觀察過去一年,民眾較常見的理賠原因多為意外毀損,包含手機摔裂、螢幕破損、浸泡、輾毀等。


文章來源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839/3654952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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